公告关于西吉县2018年农牧业产业

一、扶持范围

年农牧业产业扶贫政策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同时,对促进产业发展、对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有一定带动作用的种养大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给予扶持。资金来源为整合涉农资金。

二、扶持重点和环节

围绕马铃薯、草畜、蔬菜、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抓住产业扶贫关键环节,依托农牧业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加大对“四大产业”扶持和种养农户的补贴力度。同时,对促进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基地建设、农民培训、农村改革、农产品加工、市场销售、品牌推介等环节进行扶持,着力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优质粮食产业

1.种植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马铃薯、玉米、杂粮、油料等作物,每亩补贴元,每户补贴不超过20亩。

2.冬小麦免费供种及繁育基地补贴

在以冬小麦种植为主的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形式,按照每亩补贴80元种子的标准,为农户免费提供冬小麦种子,种植10万亩。对-年度的冬小麦良种繁育基地进行补贴,每亩补贴元,补贴1万亩。

3.新技术推广

推广马铃薯套种玉米、马铃薯套种杂粮等复种技术1万亩,每亩补贴元。

(二)马铃薯产业

按照马铃薯“种薯繁育、鲜薯外销、淀粉生产、主食开发”四薯并进的路子,进一步提升脱毒种薯生产、优质商品薯种植、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扩量提质。

1.原种繁育基地

推广马铃薯脱毒种薯“农户自繁自用,企业繁育供种”模式,建设原种繁育基地1万亩。采购原原种万粒(招标采购万粒,企业自行采购万粒),其中:向种植马铃薯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免费发放原原种粒,自繁自用,每粒补贴0.40元,共发放万粒;由种薯企业或合作社(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土地集中连片建设种薯生产基地,企业自行采购万粒,按照1:1标准配发,每粒补贴0.40元。

2.一级种繁育

支持贫困户繁育一级种,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免费供应原种公斤,每户不超过10亩,每公斤补贴2.20元。

3.一级种薯推广

选择马铃薯种植面积较大、种植基础较好的贫困村推广一级种薯25万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亩免费供应一级种薯公斤,每公斤补贴2.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

4.主食化专用品种及早熟品种推广

支持企业、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夏波蒂、大西洋、费乌瑞它、布尔班克4个马铃薯主食化专用品种共0亩,每亩补贴元。

5.马铃薯主食产品开发

选择有一定马铃薯主食研发和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扶持,支持企业开展新品种研发,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对企业生产的马铃薯发酵类产品、面条类产品、薯泥类产品、复配粉类产品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根据企业主食产品产量及各类产品中马铃薯全粉的占比确定不同的补贴档次,计划扶持资金万元。

6.马铃薯技术集成示范园建设

建设马铃薯新品种、新技术亩以上集成示范园1个。

7.马铃薯、玉米水肥一体化及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灌溉利用试验示范基地

加大高新技术推广力度,建设1个0亩以上的旱作节水马铃薯、玉米水肥一体化、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灌溉利用试验示范基地;研究淀粉加工废水灌溉后土壤养分和地下水质变化情况。

8.马铃薯新技术示范推广

新建马铃薯原原种气雾法生产线1万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元。在全县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开展晚疫病防治,防治面积2万亩,每亩药剂补贴40元。支持企业、合作社建设0亩以上集中连片生物菌肥绿色生产示范园2个,每亩补贴元。

9.马铃薯贮藏窖

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贮藏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10吨、20吨、60吨标准化种薯贮藏窖,每座分别补贴0.6万元、1万元、2万元,每户补贴1座;对种植大户和经营主体新建60吨标准化种薯贮藏窖,每座补贴2万元,每个经营主体补贴不超过2座。

10.马铃薯加工补贴

对年加工马铃薯鲜薯5万吨以上的企业进行补贴,每加工1万吨补贴2万元。

11.马铃薯工程技术中心

在吉强镇万崖村建设马铃薯技术研发中心和马铃薯种薯快繁中心,开展马铃薯高新技术试验研究、新品种选育、脱毒种薯繁育、种薯质量监控、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和成果展示,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

12.马铃薯交易市场

在马铃薯主产区新建集信息发布、检验检测、仓贮物流、电子商务等功能齐全的马铃薯交易市场1个,交易市场建设大型云数据网络交易管理平台,补贴资金万元。

(三)草畜产业

坚持走“家家种草、户户养畜,小群体、大规模”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并重的路子,促进草畜产业扩量增效,打造全区养殖大县和草畜产品生产加工强县。

1.养殖业补贴

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基础母牛(驴),每头补贴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基础母羊、生猪,每只(头)补贴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养鸡只以上,每只补贴20元。遵循群众意愿,根据养殖习惯和市场需求,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选择养殖种类,单户养殖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万元。对年已享受养殖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补贴享受不足1万元的,年继续给予政策补贴,每户补贴累计不超过1万元;对年享受养殖补贴达到1万元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不再享受养殖补贴。

2.优质牧草引种试验示范及基地建设

按照市委实施“一棵草”的要求,分别在葫芦河川道区、西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东北部土石山区建设优质牧草品种引进试验园3个,每个试验园建设试验区50亩,并建有一定规模的品种展示区,每个补贴资金20万。建设6个由合作社牵头,农户参与的0亩以上的青贮玉米示范基地,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元。积极引进新、特、优草种,对开展景观牧草试验种植的企业(合作社),每亩补贴元,共补贴亩;对开展饲草新品种试验的企业(合作社),每亩补贴元,共补贴亩。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紫花苜蓿,每亩补贴元,单户补贴不超过5亩。

3.全株玉米青贮

实施国家“粮改饲”试点项目,大力推广饲草调制技术,支持养殖户、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饲草配送中心等经营主体开展全株玉米青贮,对加工调制全株青贮玉米20吨以上的,每吨补贴60元,单个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3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验收合格的,每座补贴0元。对年以前已享受过青贮池补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享受青贮池补贴。

4.饲草料配送中心

扶持新建拥有0亩以上优质饲草基地、年加工调制饲草料1万吨以上的饲草配送中心3个,每个补贴30万元。

5.肉牛冷配改良点建设

新建黄牛冷配改良点20个,每个补贴2万元。

6.“见犊(驹)补母”项目

引导农户、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基础母畜,对饲养基础母牛(驴)的农户及养殖场(合作社),每繁殖成活1头犊牛(驴),每头繁殖母畜补贴元,做到肉牛、肉驴“见犊(驹)补母”政策全覆盖。

7.养殖示范村建设

按照一村一品的要求,新培育30个养殖示范村,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50户以上。建设标准:肉牛养殖示范村户均饲养肉牛5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3头及以上),有30立方米以上青贮池一座,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0元,青贮池补贴不再享受;肉驴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肉驴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驴3头及以上),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0元;肉羊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肉羊30只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补贴资金0元;生猪养殖示范村每户饲养生猪10头及以上,每户一次性补贴资金0元。

8.新培育规模化养殖场

在全县新培育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合作社50家。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达到“五化”标准建设;饲养肉牛(驴)头,或肉羊只,或生猪头,或家禽00只以上;建设标准化圈舍0平方米以上,每家补贴15—20万元。标准化规模养殖合作社建设标准:饲养牛(驴)50头,或肉羊只,或生猪头,或家禽0只以上;建设标准化圈舍平方米以上;每家补贴5—10万元。

9.畜禽污粪处理示范技术推广

为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作,建设2-5个畜禽污粪处理技术推广示范村,每村发展示范户20户以上,每户物化补贴0元。

10.扶持有机肥加工企业

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扶持建设有机肥加工企业2家,对全县养殖示范村、养殖重点村及规模养殖场的污粪进行回收加工处理,年生产有机肥1万吨以上,每个补贴万元。

11.培育畜产品加工企业

采取本土培育和招商相结合的办法,从畜产品加工端、市场端发力,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培育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开发效益高、市场开拓有优势的产业龙头企业2家,每个补贴万元。

12.定点屠宰

建设2个年屠宰量过万头的屠宰场,每个给予基础设施补贴万元。屠宰场为农户免费屠宰,屠宰每头牛补贴元,每只羊补贴20元,补贴资金以实际屠宰量兑付。

13.宁夏西吉玉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建设

建设宁夏西吉玉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监督检查站,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动物疫情,保障草畜产业健康发展,建设资金万元。

14.牛羊交易市场提质改造

为延伸草畜产业发展链条,扩大牛羊交易,规范建设单民牛羊交易市场,建设大型云数据网络交易管理平台,建设资金万元。

(四)蔬菜产业

按照“突出主导、多元互补、订单种植、错季销售”的模式,推进蔬菜产业种植规模化、品种多元化、经营集约化、生产标准化、分工专业化、管理信息化,促进蔬菜产业优化升级。

1.蔬菜示范园区

种植露地蔬菜集中连片亩以上、设施种植亩以上,配套使用高效节水灌溉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每亩补贴0元,补贴1万亩。

2.农户种植蔬菜

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每亩补贴元;配套节水灌溉设施的,每亩补贴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5亩,共补贴2万亩。

3.发展高新技术示范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每亩补贴0元;对新建露地精准水肥一体化技术亩以上的示范点,每个一次性补贴30万元;对推广设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示范点的(每个示范点拥有5个标准棚及以上),每个一次性补贴5万元。建设50亩以上蔬菜优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区,规模达到50亩-亩,补贴10万元;亩以上补贴20万元。

4.设施农业

扶持贫困村建设蔬菜生产设施,新建全钢架日光温室(含新型保温材料温室),每亩一次性补贴1万元;新建单棚净生产面积1.2亩以上的全钢架大拱棚(跨度10米以上,高度3.5米以上),每亩一次性补贴0元;新建拱棚每亩一次性补贴0元。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兑付补贴资金。

5.冷链贮藏

新建-0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蔬菜冷藏库,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元;砖混结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元。新建0平方米及以上、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的钢结构标准化蔬菜冷藏库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元;砖混结构的每平方米一次性补贴元。

(五)特色种养业

1.杂粮(油料)产业

建设0亩以上的高产高效杂粮(油料)示范基地2个,亩以上的示范基地30个,每亩补贴元。对年加工吨以上的杂粮(油料)规模化加工企业,每加工1吨原料,每吨补贴元,共补贴1.5万吨。建设1个亩以上杂粮优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园区,补贴10万元。

2.中药材、万寿菊种植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种中药材、万寿菊每亩补贴元,补贴面积2万亩;对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种植中药材、万寿菊,集中连片亩以上的每亩补贴元,补贴面积2万亩(林间带药、年已兑现的多年生中药材不予补贴)。扶持培育2个年加工吨以上原料的中药材加工企业,每个补贴30万元。

3.蜜蜂养殖补贴

对全县蜜蜂养殖户,养殖中蜂10箱(窝)以上的,每箱(窝)补贴元;养殖西蜂30箱以上的,每箱补贴元。

(六)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全面落实国家“藏粮于地”战略,深入推进我县耕地质量保护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健全全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信息发布制度,更新完善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标体系,配合区、市完善三级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在全县范围内科学布设具有长期性、代表性、稳定性及可持续原则的耕地质量调查点个,各点化验分析内容20项,共补贴30万元。

(七)覆膜及残膜回收补贴

以贫困户为重点,大力推广覆膜种植技术,增强抗旱能力,提高农作物单产水平。

1.覆膜种植

发展覆膜保墒旱作农业55万亩(其中年秋季覆膜15万亩,年春季覆膜40万亩),每亩补贴70元,农户自筹3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覆膜1亩,追加补贴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0亩。年秋季采购农膜在年产业扶贫整合资金中兑付。

2.残膜回收利用

按照“谁供膜,谁回收”的原则,开展残膜回收54万亩,回收残膜5吨,约加工再生塑料颗粒吨,每吨颗粒补贴2元。全县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加工率达到95%,基本解决农业白色污染问题。

(八)有机肥补贴

以马铃薯、蔬菜、杂粮(油料)示范基地(园区)为主,大力示范推广有机肥使用,建设有机肥施用示范基地1万亩,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并按照每亩元有机肥的标准,进行免费发放。

(九)农机化应用

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和机械化作业水平,以农业机械化引领农业现代化。

1.机械化作业公司

新建设5个集农机维修、服务、教育培训等功能齐全的标准化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机具库棚建设面积0平方米以上,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补贴资金25万元。

2.农机深松作业

在全县19个乡镇示范推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2万亩,每亩补贴40元。

(十)农产品“品牌”建设

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积极注册商标和名牌产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宁夏名牌产品的经营主体除自治区奖励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对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对34家农资店、36个农产品种植基地和合作社实施农业投入品在线管理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共补贴资金70万元。

(十一)加大农产品品牌推介

加大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举办全县农产品品牌推介会、展示展销会等,共安排资金万元;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建立西吉农产品直销店,对年销售额达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西吉农产品在全国知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年销售额达到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补贴5家企业。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全国一、二、三线城市大型连锁超市设立西吉特色农产品专柜(专销区),对年销售额达到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奖励。支持电商平台建设,对年销售额万元以上的西吉农产品电商平台每个给予销售额2%的奖励。

(十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股份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建设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示范点7个,每个给予启动资金20万元。

2.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

建设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个,每个补贴3万元。其中:贫销号村建设43个、非贫困村建设58个。

3.加快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

对开展农资供应、测土配肥统防统治、冷配改良、疫病防治、农机作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技术培训、电子商务等社会化服务,种植业服务面积0亩以上,畜牧业服务0个牛单位以上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补贴30万元,共补贴10个。

4.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中介服务、土地流转盘活闲置土地、土地增减挂钩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加大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示范村5个,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投改股)改革示范点5个,以投转股的方式为每村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20万元。整合资金以投改股方式注入村集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不再重复安排补贴资金。

(十三)物联网技术应用

在设施农业基地新建配套推广水肥精准管理、环境自动调控、病虫害智能监测预警等物联网技术,设施农业基地面积达到亩以上,每个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共建设4个。

(十四)农民田间学校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办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农民培训和技术服务,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补贴资金20万元,共新建农民田间学校10所。

(十五)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

为了提高涉农企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水平及市场竞争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为扶持对象,对新建养殖圈舍、青贮池、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共补助11家,每家补助50万元。

三、扶持方式

(一)直接补贴

对扶持重点和环节所涉及的15个方面,均采取直接补贴的方式予以扶持。

(二)农业保险

为确保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鼓励和引导各种经营主体积极购买马铃薯、特色蔬菜、草畜、杂粮等产业商业保险和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由政府补贴保险资金,引导全县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及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保。具体投保标准等参照扶贫保险有关政策。

(三)贷款贴息

对于从事优质粮食、马铃薯、草畜、特色蔬菜、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及农产品深加工的涉农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进行贴息扶持。具体贴息标准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暨实施办法》(宁政发〔〕2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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