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西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在网上发布西吉县火石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后,在西吉县承包建筑工程的个体老板石某便“想办法”承揽此工程。年5月初一天晚上,石某联系马存贤后得知其在家中,便用一个塑料袋装了10万元现金送到他家中,并说明来意,请马存贤帮忙拿到该工程。随后,石某将装有现金的塑料袋交给了马存贤,马存贤收下“心意”,并让不具备建筑资质的石某准备投标资料参加招投标。最终,石某借用中卫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质,中标西吉县火石寨国家地质博物馆工程。
另查明,在年至年期间,马存贤为了能在岗位调整上得到照顾,先后多次以春节拜年为名向时任西吉县的主要领导行贿共计10万元。因马存贤在案发前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和行贿罪行,具有自首情节,所以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在某法院的派出法庭,法官正在审判一起民事案件。其中,原告起诉说:“被告曾经借了他一万元钱,至今没有归还,眼看诉讼时效就要过去,必须马上让被告归还。”
原告拿出一张借单,上面的日期是年2月29日,法官接过这张借条,略略沉思了一下,便对原告说:“被告究竟借没借你的钱,希望你老实交待,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原告仍然强词夺理,最后,法官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原告不得不低头认错。
请问,这是为什么?
猜不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