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吉法院受理了一起表兄妹离婚诉讼案,审理后依法判决双方婚姻无效,并对彩礼返还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
年10月,杨某与表妹马某订立婚约,杨某付给马某彩礼14万元,同年11月,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1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马某回到娘家,杨某虽多次叫其回家,但遭拒,马某称坚决要离婚。
无奈,杨某提出诉讼,要求离婚,并由马某返还其彩礼及其他财物合计16万元。
案件审理中查明双方系表兄妹关系,两人明知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但为了能够领取结婚证,向民政部门隐瞒了表兄妹关系,领取结婚证。
西吉县家事法官走访了双方父母家,并调取户籍信息后,确定了表兄妹关系的事实,依据《民法典》关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判决杨某与马某的婚姻无效,并对双方恶意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在返还彩礼问题上,将双方的家人请到法庭,释法理情,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马某当场返还杨某彩礼10万元。
来源:西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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