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第三小学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

西吉县第三小学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平等接受教育权益,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39号)和《西吉县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全区教育大会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鲜明导向,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每一位适龄儿童顺利入学,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办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范围

何店子;何洼村;吉强镇团结村11组;钰秀社区;惠安社区;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流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及安排

(一)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现有教室,拟招收新生四个班,共计人。(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义务教育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严格控制大班额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三)招生办法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年满6周岁儿童就近入学,依法接受并完成小学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度及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随班就读或无法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校根据情况安排送教上门。学校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招生条件

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入学。

1.“两证齐全”且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两证齐全”的含义: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在片区,其父(母)的房产在片区。

证明材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

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房,全家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视为符合“两证齐全”入学条件(所需材料同前)。

2.精准扶贫县内移民家庭,且属学校服务片区社区,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学校招生范围。

证明材料:①户口本及建档立卡扶贫手册。②县内分配住房证明材料(房产证、缴费凭据或社区入住证明)。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就读小学,列入学校招生范围。

一是户籍不在城区,但已在城区购房家庭的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房产证原件(房产系全产权,不得与非直系亲属共有。无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二是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的务工人员子女。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公安机关核发的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③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

4.片区内由于移民搬迁等原因常住廉租房、公租房的家庭年满6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的儿童,列入学校招生范围。

证明材料:①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②公租房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及缴费发票。

(五)招生程序

1.年7月26日发放招收任务书,做好新生入学宣传。

2.年7月27日至28日新生报名注册。

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

西吉县第三小学办公楼一楼体育器材室报名处。

4.年7月29日新生分班。坚持男、女、回、汉数量相同的原则电脑分班。

(六)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按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顺序装订。)

2.符合招生条件1、2、3、4条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到戴口罩,不扎堆,保持1.5米以上距离,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排队有序进行。

2.报名结束后第一时间离开现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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