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年西吉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需求,根据《西吉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年公共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西吉户籍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申请对象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农林合作社股金以及拥有12万元以下车辆(不含出租汽车)及10万元以下的注册资金,不计入可支配收入。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所在地城镇居民户口,且在该城镇实际居住生活;
(二)申请人家庭在本县城镇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危房,需经专业机构签定确认);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的城镇低收入家庭。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人员,其家庭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二、申请资料提交
符合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到西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西吉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填写并提交申请。申请时间年9月9日至年9月29日。
西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年9月6日
出租,院子出租本人有一院子出租,院子前面有园子可以种菜,水电齐全,有意者请联系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