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西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曝光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简要案情:年7月04日15时50分,李某某驾驶号牌为宁AF的轻型货车,在西三线苏堡路口左转进入西静线时,与沿西三线由西向东直行通过路口的杨某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杨某某及摩托车乘坐人杨某艳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原因分析:当事人李某某驾驶机动车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当事人杨某龙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未确保安全车速是造成事故的另一原因。
责任追究及后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李某某、杨某龙负同等责任;杨某艳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骑乘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请您认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头盔坏了可以换,但人的脑袋只有一个!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真正原因,不是为了应付交警的检查,而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人人骑乘车佩戴安全头盔,平平安安回家去。来源:西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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