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攻坚目标分解任务要求,银川市、中卫市、吴忠市、固原市10月23日至29日PM10、PM2.5平均浓度,较大气攻坚周目标平均浓度均分别上升,未达到大气攻坚目标要求。
11月1日至年3月31日,全区除水利工程外的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单位落实全部停工。11月16日起,贺兰山东麓采砂采石企业全面停止砂石开采。12月1日至年3月10日,继续实施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县级以上政府对铸造(不含天然气炉、电炉)、铁合金、砖瓦窑等重点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实施驻厂监管。对火电、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和城市燃煤供热单位从11月1日起,环保等部门实施驻厂监管,实行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三限”措施,最大限度压减工业排放。
此外,自治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攻坚行动继续加强。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地区,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追究有关市县、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宁夏新闻网、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