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成为威胁群众安全的一大“杀手”。为铲除交通安全“毒瘤”,根据公安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交管、禁毒、治安等多个警种联手,严厉打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毒驾”隐患。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行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或“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依法注销其驾驶证。
名单公告请以上涉毒人员及管理部门在工作中收取的驾驶证及时交至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或辖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分所。
来源:固原交警
本栏目声明:
宗旨:为心灵的美好坦诚相约、为生命的辉煌彼此照耀”
投稿:新闻、信息、特产、文学、书法。绘画、家乡美景、民间奇人故事。
分享:为家乡做一个移动的名片。
主编g。投稿邮箱:
小编很辛苦,看完点个吧!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接力不忘初心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接力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