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婚姻多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双方甚至一面都没有见过,却能一生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近年来,以自由恋爱结合居多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自由,成了冲动离婚、轻率离婚的法律“借口”。随着家事审判的改革,西吉法院根据审判实践制定了“婚姻冷静期”特色制度,并且在审理中会让当事人做一份“婚姻调查卷”。
林某与郭某于年相识并相恋,年9月结婚。由于郭某幼年父母双逝,一直被奶奶拉扯长大,两人婚后便与老人一同在西吉生活。年2月初郭某为了生计外出新疆务工,林某则在家照顾老人,长期的聚少离多使两人至今没有子女。
年6月郭某购买了一辆铲车,遂回到西吉在工地干活,夫妻终于相聚。可原本应该和和美美的生活,却因双方长期的分别,在共同生活期间常因琐事发生矛盾。
年9月林某叫郭某回家吃饭,但郭某因在外应酬没有回家,为此两人发生争执,互相实施“冷暴力”,夫妻感情一度恶化。10月13日,林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给夫妻二人出了一份试卷。让“互相说出对方的三个优点、对方做了哪件事让你至今感动、是否记得结婚纪念日等?”问题。
林某提到两人起初生活窘困但感情很好,现在物质条件好了却感情恶化时不免泣不成声;郭某说起林某一人在家照顾了自己年近八旬的奶奶却未曾有怨言时也哽咽多次,希望林某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法官结合两人的婚姻经过、矛盾产生的原因、时间、大小,建议给对方6个月的婚姻冷静期,在此期间多思考自己的不足,做到多沟通、多陪伴,不要因琐事随意放弃婚姻。林某与郭某当庭接受婚姻冷静期的意见,并表示在此期间不会提出离婚诉讼。郭某也希望通过冷静期,努力弥补曾经缺失给林某的陪伴和关心。
婚姻冷静期指原告要求离婚而被告请求给予一次和好机会的案件,建议设置冷静期,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感情修复时间,让其积极主动作为,避免双方当事人在冷静期内被动等待观望,以免错失解决纠纷的良机。
年截止10月30日,西吉法院共使用“婚姻冷静期”调解案件60余件,促使当事人理性对待家庭矛盾,推动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让濒临破碎的家庭破镜重圆。
消息来源西吉法院家事审判马阿宁
婚姻不易,请勿轻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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