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街道两车相撞酿事故,监控拍下惊险一幕

一个错误决定

一次冒险违法

一次心存侥幸

可能就会导致

一起交通事故

一个严重后果

下面我们来看一起案例

简要案情

年1月17日12时许,马某录驾驶号牌为甘LU的小型客车沿大滩巷由南向北行驶至青兰线十字路口时,与马某忠驾驶号牌为宁DV的轻型货车(沿青兰线由东向西行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原因分析:

马某录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马某录负全部责任

马某忠无责任

民警提醒: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每一个不规范的操作都有引发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所以,千万不能忽视驾驶车辆出行的小细节,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遵守交规出行的好习惯,才是确保我们出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来源西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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