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族顺利融入中华的历史背景和文化结合基因
回族是中国56个大家族成员的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民族。这种鲜明就体现在她是一个结合的民族,是公元7世纪源自中原的农业文化的大唐帝国和源自沙漠游牧文化的阿拉伯帝国同在鼎盛时期经济、文化交往交流和交融的结果。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年),阿拉伯的穆斯林带着伊斯兰教来到中国长安,之后延续近千年。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传教士、旅行家、使者、学者等,相继从陆路和海岸踏上中国的西北和东南沿海,很快与当地的汉人融洽相处,和谐合作,逐渐深化,以至阿拉伯商人与中国当地汉族妇女通婚的越来越多。唐宋两朝皇帝对阿拉伯商人的商业文化活动和他们的温和表现也予以肯定,也鼓励他们娶汉族女子定居中国。久而久之,阿拉伯商人与中国汉族妇女通婚成了上下认可的一种风俗,第二代汉、阿混血儿再娶汉族女子,以此繁衍下去,加之这些商人多在大分散的中国形成小聚居的格局,形成了星罗棋布的有特色的族群,逐渐发展成了回回这个民族。从历史上看,回族从萌芽、诞生到形成、发展,都得到了汉族从皇室到民间的支持。特别到明代,回族迎来了大发展时期,回族作为汉族的“贤龙快婿”般的亲友,为明王朝推翻元政权效力,忠心耿耿帮打天下,朱元璋有几大名将就是回族人,如常遇春、胡大海、沐英、蓝玉等。到了清朝,回族曾和汉族一起反对过晚清腐败统治者的民族压迫。抗日战争时期,回族同汉族等其他民族一道奋起抗日,以马家为代表的一些抗日将领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回族没有发生过一起分裂中华民族,破坏祖国统一的动乱,他们在全国人口上千万,分布最广,却能与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达到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回族作为历史上的“蕃客”移民,之所以能很快融入中华,并且被汉族所接受,这是与他们的精神之根,文化之根来自汉儒文化并与伊斯兰文化的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在当今世界是被有的人误解、曲解的文化体系。其实,代表这个文化精神核心的伊斯兰教中是有许多思想精华能为人民的爱人律己,精神富足服务的。比如,伊斯兰教认为,人类是一个大家庭,互为亲属,民族多元皆在使人类互相了解,互相协作,而不是断绝关系互为仇敌。《古兰经》中说:“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势必要使他们过一种美满的生活,我势必要以他们所行的最大善功报酬他们。”(16:97)伊斯兰教是用一种宗教的方式使早期极为分散的阿拉伯沙漠游牧民族在道德上达到统一。《古兰经》实际上是教人按正确的道德规则行善却恶,去亲爱他人。从阿拉伯帝国开始,穆斯林就成了一个宗教民族,但这种宗教并不像一些人所想像的那样神秘、怪诞,甚至是可怕。从唐宋进入中国以来,这种宗教文化与中国忠效仁义礼爱的汉儒文化有很多相通之处,因而两者也容易相融相通,一拍即合。
“伊斯兰教是和平的宗教,是尊重天性和顺其自然的宗教。它教人以和平和善意待人,人要诚信,要宽容……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充分体现了这种和平精神和思想。”[1]穆斯林在中国不传教,不攻击儒家思想,一切顺其自然,也是一种和平思想。中国的儒家思想也是以和平、合作为核心的文化思想体系,“以和为贵”“和合故能谐”,“为德动天,无远弗屈”是汉儒文化的精华,“以人为本”,人以道德、诚信为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也是中国儒释道结合之传统文化的精髓,这是中阿两种帝国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也是深深扎根在阿拉伯民族和汉民族心中的道德准则。因此以阿拉伯商人为主的穆斯林能迅速被中国汉人所接纳。虽然从形式上看,中国以文化为主,以人为本,阿拉伯以宗教为主,以信仰为本,但从思想内容和精神实质上看,中阿两大民族都是重视精神富足和道德修身的民族,也都具有坚忍的毅力、宽容的心态和很强的承受力和同化力。
中国的回族从形成之初到发展壮大,一直是受到汉儒伦理文化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双重浸润的,即从父系那里继承了阿拉伯文化的正统之华,又从母系那里继承了汉儒文化的细微之精,回族一代一代把这两种文化融会贯通,使汉族的农业文化和阿拉伯移民的商业文化互补优化,又积累了丰富的民族交往、团结、和谐的经验,特别是在多民族社会中善于沟通,善于理解、宽容、尊重他族并能以超乎常人的适应力在大民族的风云变换中积极生存的能力。
二、回族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回族在千年形成过程中积累了成熟的民族间沟通、亲和、包容的丰富经验,同时,回族也形成了自己的许多与汉族既相同又有区别的鲜明特点。这些特点有的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优点,它不应满足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层面,而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当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因素。下面分别例释:
(一)回族人善于沟通、交融的社交能力
民族间乃至于各宗教之间最大的问题是由互相误解而产生敌意,而消除误解的最好办法是互相沟通,在沟通中达到信息的交际、思想的交流,进而达到风俗习惯、思想审美的相通相融。回族在千百年移居他乡的求生存谋发展中掌握了这种沟通的能力和技巧,在今天,更是比其他民族显得娴熟。
笔者来宁夏已经近一年,无论是在银川、固原、西吉、泾源,还是在同心、吴忠、盐池,所见熟人中,回族人总是热情主动打招呼,温暖地拉过手来叫一声“你好着呢吗?”,以问候语开头打开关心对方的心扉。对陌生人,你如果问路,或求他(她)帮忙(如帮助照一张相等),他(她)都热情诚意地为你解说,有时你会因他(她)的热情健谈而又带些方言味的回族话而感动,甚至忘记了自己要求办的事情。求他(她)帮助照相时,即使他(她)从未照过相,也不拒绝你,而是耐心听你讲明方法后再诚心诚意地为你按下相机快门,等他(她)走后你把数码相机相序倒回去,觉得没照好,再叫他(她)时,他(她)仍然又热情地回来继续为你帮忙,这时使我觉得回族人就像“老朋友”一样,尽管你不认识他(她),但一打交道,他(她)就以亲和的态度温暖着你。帮忙之后,他(她)又不找你麻烦,比如请留张名片,或要求你至少用言语感谢他(她)等。
在单位里,回族人往往既能善解上级领导的旨意,又能理解一些同志之间的思想疙瘩或交际障碍,尤其在疏通上下之间、同事之间、内外之间的关系上,回族人能发挥其得天独厚的言语沟通、感情交融的作用。
在社交场合,尤其在多民族的宴会桌上,往往是回族出身的那位更能频繁敬茶、敬酒,而且把友好、热情、尊重的话说得很得体,很到位。
在单位工作中,在公共场合,在市场交易中,我们很少看到回族人大发脾气。回族人热情诚实,但决不过于直爽,不顾对方脱口而出,也许有的人说这是太“滑头”“太委婉”,但在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和谐的民族社区中,不交际或者太率直地交际(比如看到对方做错了就毫无方法地粗言冷语刺激,或直抒胸臆地直言脱口批评),的确是容易使对方造成敌意和误解,或者至少是有伤对方感情的。回族人热情诚实但注意方法,似乎成了他们的天性,他发现你的不妥之处是要诚实地表达出来,但经常是瞻前顾后,然后在无人的场合向你悄悄提醒,提醒后还要详细讲明此事的原因、后果及得失利弊,让你感到接受了批评性的提醒,又觉得心里热乎乎的。难怪多年来回族在汉、蒙古、满甚至是维吾尔族与其他中小民族的夹缝中能够游刃有余,从受挤、无方位到自由发展。今天在构建多民族的和谐社会中,回族的这种善于沟通和善于交融人际关系的能力,是需要发挥和发扬的积极因素。
(二)回族人平等有序的社会价值观
人类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门最奥妙的社会科学。自古至今,调解、理顺人在社会中的关系是历代统治者和社会科学家一直在思考、改进的主要政治任务,但调节人在社群、民族、社会、国家中的关系的方法,各个民族却不尽相同。
汉族人自古在中原农耕文明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人伦关系,以及“九品中正”官系的等级系统。沿续到今天,尽管社会主义国家人人讲平等,但在实际生活中,等级观念在汉族人心中还是根深蒂固难以消除的。人们一直在议论的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官本位”,就是来自这种级本位。比如汉族在正式的场合、正式的文件中,从中央到省、市、县、乡,从部门到科研院所,领导人不仅按级别大小,而且同级也要有排名先后的,甚至在非正式场合的宴会、庙会、娱乐场所、文艺晚会,都是要严格按照这一等级顺序排座次的。以至于大小单位办公室主任的第一基本功,就是在大小会议前,要精确地给不同级别的领导排好座位,谁前谁后,谁左谁右,不得有丝毫差错。即使不打桌牌,人们心中也会马上排出等级顺序入座。有时为了一个座位,两人相让好长时间才能入座,就是因为互相谦让上一级别的座位。在封建社会里,祭孔,寺庙里拜佛,道观里拜谒老子,如果是皇帝或大臣等驾到,达官贵人突然光临,先到的别的信徒要马上让开。即使今天的寺庙会上,婚礼会上,丧葬会上,晚到的大领导也要后来居上。汉族人已经习惯于这种级本位的伦理道德规范。
满族人最早发祥于东北白山黑水之间广袤富庶的森林和沃野,他们由采集到狩猎业,再到农耕,从信仰原始萨满教到改信儒家思想(信仰关羽,祭拜关帝庙也是儒家思想的一个支流),从东北边缘到东北腹地再到入关定鼎,不断地变通他们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社会制度和文化模式、精神信仰,这就需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传承下来的世道经验作指导。年长的人通常比年轻人更有支配、变革、驾驭生活的经验。因此,早在清朝入关定鼎以前,女真和满族人就有“俗尚齿,不论贵贱”的祖训,进关后受汉儒思想“长幼有序”的正面影响,更使这种以年龄为本位(或称“岁本位”)的社会价值观得以巩固和弘扬。因此满族人不管多大的官位,即使总督、巡抚遇到德高望重的老人也要中途下马,多大的官位回到家中也可因父亲脾气大作而打你耳光。在今天,宴会、丧葬等民间公共场合,年长者还是居于高位。有时老人应邀还未到,也要虚上位等待。所以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乾隆皇帝在位60年,突然主动让位的罕见之举,因为不能超过他的爷爷康熙在位年数。所以,中国历史上乾隆皇帝能首次开创作为太上皇凌驾于嘉庆皇帝之上的先例。
回族人的父系源自阿拉伯沙漠游牧民族,是伊斯兰教使这些分散无序的各部落得以有了人与人之间的统一的社会道德规则,穆斯林带着这种道德移居人伦道德之乡——中国,从事香料、珠宝、丝绸和茶叶等贸易经商活动,在异国他乡既要保持伊斯兰文化的优良传统,又要入乡随俗地适应汉儒文化伦理,这就使回族人逐渐养成了商人诚信又公平地平等交换的社会公德,而这种公德又是以平等为前提,以有序为规则的形式出现的。
时至今日,回族人仍然发扬光大了这种平等有序的社会价值观。比如,回族人在清真寺大殿做礼拜时,除了主持礼拜的资深阿訇在前排就位,其他的信徒不管你在社会上有多大的官级,也不管你是多大的年龄,一律按先来后到的时间顺序排座就位做礼拜,决不会因为回族的大官来了而改变大殿里井然有序的庄严场面。在回族的婚礼、宴会上,也是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即使是自治区主席、市长、县长来了,也是和普通回民百姓一道排队上桌吃烩菜肉和一碗饭,他们也从未觉得“掉价儿”“降格儿”。回族的丧葬也是讲究平等,再大的官,再多的钱财,死了都是三丈六尺白布一裹,头朝北面朝西,简易土葬一埋,除了在世时有重大宗教功德的人,大家才会给他修拱北,参加葬礼时,是阿訇在主持,不管多大的官,多大的领导,也包括不管多大的年龄,都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加入送葬和追悼行列。笔者于年5月在宁夏吴忠市郊亲眼看到了这种丧葬场景。
回族的这种平等有序或“序本位”社会价值观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因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最根本的和谐是使人树立公平竞争、平等有序的进取观,这样人们才会心理平衡。古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今天所谓“按规则出牌”都是对平等有序社会价值观的呼唤。
(三)回族人守护信仰家园的精神富足
回族是一个以宗教为主要特征的民族,这种宗教即伊斯兰教并不像不明宗教教理的人所想像的那样神秘,甚至可怕而敬而远之。伊斯兰教教义里有许多在今天构建和谐社会中有参考价值的道德行为规范,而且千百年来中国回族在通过与汉儒文化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融优化中,已经在自己的精神信仰和道德规范里融进了一些中国汉儒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他们把伊斯兰教义中的精髓和汉儒思想中的精华结合起来,并把这些道德规范作为精神信仰和崇拜的信条虔诚而忠实地履行,这就使他们的精神家园很富庶,精神生活很富足。
人活在世上不能仅是物质生活的满足,也不一定是先有了充足的物质生活后才会有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充实才算是幸福,甚至精神生活富有比物质生活的富有更重要。古今中外许多志士仁人,或许是文明古国的普通百姓,虽然他们物质生活缺乏,但精神信仰明确、文化生活丰富仍然能感到幸福,并没觉得粗茶淡饭,篱下茅屋寒酸。国外的巴尔扎克、狄更斯、托尔斯泰、高尔基等著作作家的艰苦生活经历和多产创作的成就感,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穷且益坚,不堕青云之志”的精神气质,毛泽东年轻时“身无分文,心忧天下”的伟大抱负,都是精神富足的杰出榜样。就整体上的民族群体来说,回族在中国56个民族中可以说是精神营养最丰富的民族,他们至少有以伊斯兰文化为主体,以汉儒文化为补充的两大精神信仰体系,而且,他们经常甚至是每天都在履行着崇拜自己精神信仰的义务。曾子倡导人们要“吾日三省吾身”,回族中大多数信徒每天都在做礼拜。即使不在清真大殿,无论在哪里只要有意念礼拜,也是完成了自己的精神生活的必需程序,所以回族人即使物质生活不富裕(西北的西、海、固地区还很贫穷),仍然感到很幸福。他们不因为经济贫困、缺钱少米而向政府索要救济,而是默默无闻地在气候干旱、缺水缺绿的宁南山区辛勤地耕耘劳作。笔者到宁夏泾源、西吉、固原时走家串户,看到贫穷的土房土墙,也看到了全村最好的清真寺,这是回族人物质贫困的精神支柱,是精神信仰在支撑着他们战胜物质生活的艰苦。可以说,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富足的精神信仰是很难在西、海、固地区生存下去的。
在改革开放日益过上富裕生活的中国人中,尤其是东部一些大款富人,走上了西方一些人物质富有精神空虚的老路,没有精神追求,甚至喊出了“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的苦恼呐喊。由于没有精神信仰,也就没有了道德自律,更以钻政府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为自豪,把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和能偷税漏税看成是有本事而沾沾自喜,造成一夜暴富、胆大违规、违法致富的现象增多,从而使他们和那些遵规守法埋头实干但因环境条件差始终贫穷的人形成严重的两极分化,造成社会上最大的不和谐。笔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最大的改革举措是要唤起中华全民族的精神信仰和道德意识,这其中,回族的精神富足是首屈一指,是可以借鉴的。
(四)回族人重视生殖健康和戒烟戒酒的良好习惯
回族人重视生殖健康的习惯是从遵守伊斯兰教教义做礼拜时养成的,因为做礼拜前要进行大净、小净形式的身体清洗,这种讲卫生的习惯又推广到平时,即使夜间同房前、后,也要净洗部位或大净洗全身。妇女大小便后又用清水洗下身,而且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都用常流水洗手、洗身,因为不是常流水总是不太卫生,家里一个人专用的浴池也容易在身上起细菌。过去回族家门后都高悬一个木桶(吊罐),桶底下有漏水孔(眼),其用处也是用高流水沐浴洗身。即使洗手也不用脸盆洗,而是拿汤瓶(水壶)从壶嘴中倒出水来洗。笔者在新疆走过数个维吾尔族家,在宁夏走过数个回族家,在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家中都是饭前用汤瓶洗手,从中能深刻体会到常用流水洗身的益处。
重视卫生,保护健康是所有民族都已经注意的生活习惯,但重视生殖卫生健康还是近年来国际社会才开始倡导的一个新风。联合国卫生组织曾在全世界调查女性生殖卫生健康,发现中国新疆南疆库车一个县全县维吾尔族妇女没有一个有妇科病。调查结果和追踪溯因表明,是该县的维吾尔族女性从出生到老年,一直注意保持常年大、小净的习惯。回族妇女也同样是坚持常年大、小净洗身的群体。另外,回族男性戴白帽,年轻女子戴纱巾,老年女性戴盖头,这不仅是象征着纯洁,也是着装卫生的良好习惯,医院的医护人员戴白帽穿白大褂代表卫生清洁一样。
回族的另一良好生活习惯是不抽烟不喝酒。笔者先后在宁夏西吉、吴忠,在首府银川多次与回族干部、市民共进午餐、晚餐,每当这时都感到吃得舒服,时间也不长不短,正适中,因为回族吃饭不抽烟也不喝酒,(少数青年人或与外族人长期打交道的除外),真正讲究的回族人平时也是烟酒不进的。
谁都知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们既需要卫生与健康,又需要戒烟戒酒这样的生活习惯,因为这既有利于本人的健康,也有利于全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因为疾病和酗酒总是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宁因素的,回族的上述良好生活习惯应该在中华全社会中大力宣传才是。
(五)回族人宽容别人、自觉律己的道德品格
回族的鲜明特点很多,比如沟通力、亲和力、结合力等,但支撑这“三力”的心理底座是他们的宽容之心,因为只有有了宽容之心才不会计较别人的冷淡、傲慢,也不会计较民族间的等级地位等。回族群体普遍的共识是,真正的英雄是宽容的,他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有抱负你的能力,但我宽容你!”笔者在宁夏吴忠调研时,阿訇对我说,回族对朝夕相处的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处世原则是“不干涉别的民族不同于我们的风俗习惯,见面谈话也不说对方的习惯。”这是尊重他族习惯(比如汉族吃猪肉)的一种宽容。吴忠是个回汉杂居、回族人口较多的城市,按常理很可能是回族人多势众,人少的汉族要悄悄地遵守回族的各种习惯,但实际情况并不如此,汉族人在人死丧葬时还按传统习惯在街道小区长时间吹喇叭,可回族是喜欢安静的,即使丧葬时也是安静地送葬,回族人很不适应汉族这种习惯,因为老吹喇叭也吵得邻里不得安宁,但阿訇劝回族群众还是不要吭气,要宽容汉族的习惯。
宽容还表现在异族通婚这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上。虽然伊斯兰教规中讲异族通婚在相应条件下是允许的,但中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般还是不愿让自己的子女和外族通婚,尤其是自己民族的女子嫁到汉族等非伊斯兰教之民族时,但回族对此也持宽容的态度。目前在宁夏首府银川,回汉通婚的比例在增加,这是个有统计数字的事实。这其中也有回族女性嫁给汉族的。即便是在宁夏南部山区回族比较集中的地区对回汉通婚也有新认识,比如西吉县兴隆镇的回族干部谈到回汉通婚时也说:“子大不由父嘛!她们信教和找对象由她们自由吧。”通婚到回族信教群众中来的汉族小伙子或姑娘,现在除了起个经名意思意思之外,也是没那么严格,这也是怕汉族女婿或儿媳妇受痛苦而做的宽容姿态。
回族的自觉律己更是有许多典型事例列举不完。他们从伊斯兰教那里把法律规则信仰化,自觉按照《古兰经》中规定的道德规范行善却恶,甚至不需要现代人管理和监督,因为他们相信《古兰经》上所讲的,“真主确是监视你们的”(4:1)。真主无处不在。比如,笔者亲眼见到吴忠的回族妇女,她把马路中间的石头自觉地捡起来扔到垃圾坑里。据她女儿说,妈妈几十年如一日总是这么做。她这么自觉做好事,正如毛泽东主席过去曾说的,“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回族妇女一辈子做好事,来自她对教义的忠诚,她把伊斯兰教规定的法律信仰化了,这就成了一种自觉律己的行为。
再有,回族人有悠久的“以邻为伴,与邻为善,”的历史传统,今天的回族牢记《古兰经》关于邻居出门,你不照顾是犯罪的训示,仍然非常重视邻里关系。宁夏吴忠的回族住的单元对门是汉族,他们和汉族相处得跟亲戚甚至像自己家人一样。邻居出门后,他们自觉自愿地为邻居照看。与回族做邻居,绝不会出现自己家人外出,小偷开车把家里东西拉走都没人问的奇怪现象。
这些宽人律己的道德风范是来自于自觉自愿的,用回族人自己的话说是“犯罪可逃脱法律,但逃脱不了来世的惩罚”。他们认为像集贸市场上缺斤少两、坑蒙拐骗等行为是真主要惩罚的一种罪恶。所以回族犯罪率很低,宽人律己,自觉行善却恶的事情很多,这些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会起着很重要的积极作用。
(六)回族人无私“散给”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境界
中华56个民族都是勤劳勇敢、爱好和平、崇尚给予的民族,回族的“乐善好施”尤其是无私“散给”的举动,则是其中的亮点。
回族人崇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人生哲学,他们没有强烈的积攒钱财的意识,反倒是有了东西除了自己用之外,一定想到散(回族的“散”就是施舍的意思)给别人。比如,回族人做饭、做菜、宰羊一般都要给邻居或朋友赠送,他们做的油塌子、炸香子、油圈圈、长条馓子,本家吃后都要送给别人。笔者年5月到西吉、吴忠回族家中接收的长条馓子,直到9月的今天还没吃完,可见他们送的量之大。重大节日时宰的羊,其肉是很珍贵的,但他们一只羊自己留下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其余全都送给别人,更经常的是送给穷苦人。自己家做一道好菜,也要送给别人分享。总之,是好的食物总要散给别人,散完、吃完、拿完,家里不留,这就达到了回族人“散”的目的。
回族人一方面毫无保留地“散给”,一方面又尽量不给别人带来麻烦,尤其是不给别人带来困难。他们说,如果回族的某一个人老是(经常)给别人带来困难,他(她)就没有资格到麦加朝觐。
吴忠市某小区一个单元里住10户人家,有5家回民,5家汉民,由于一楼回民的经常给予和帮困,带动了整个单元互相帮助、互通有无的邻里民风,哪家做点新鲜东西都是互相送,因此一个单元回汉10家处得像一个大家庭一样。这不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族团结大家庭的一个生动缩影吗!这其中回族的“散给”精神所起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
以上六点只是笔者在调研当中的非全面的阐述,但仅从这六点中我们就不难看出,回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了。
三、回族对伊斯兰教义的合理阐发和创新性运用
以上六点是从具体实践中阐述回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这些具体实践和实例,我们再从理论上加以认识就有了信心。
新近中央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对我国新时期的民族关系作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科学定位。新近召开的国务院宗教工作会议也对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作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及“鼓励从教人员对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新解释”等创新提法。当今回族的干部和阿訇已经在新时期回族发展的丰富实践中开始总结民族宗教政策的新经验了,即把回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实践努力上升到与时俱进的新的民族宗教理论。
在当今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干部和阿訇可以说是回族发展的实践与理论思考的先行者。首先,党的回族干部带领回民经商致富。比如吴忠的清真食品一条街的清真食品,已经远销中亚、阿拉伯诸国,也积极带动当地汉族居民为打造品牌产品而热心服务。吴忠市伊协主席说,我们这里回汉民族关系特别融洽,见面不问是回族还是汉族,大家团结一心为的是把吴忠的清真饮食打入外省、外国,为的是吴忠回汉各族人民的一心一意奔小康。当地回族干部也在探讨回族发展中的实践理论问题。比如吴忠回民食品一条街要不要挂阿拉伯语圣谕一事就是个又涉及理论又涉及实践的敏感问题。伊斯兰协会的领导果断作出不挂的决定。他们认为副食市场挂圣谕对《古兰经》也不尊重,显得不严肃,同时不挂圣谕,来吃的汉族人就会因心理更认同而越来越多,这样,一来尊敬了伊斯兰教,二来又使商业经营更红火。吴忠的回族干部认为,宣传《古兰经》和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要设法一致起来,这样就能获得双赢。《古兰经》有顺主、顺圣、顺我们当中的执政者的训示,回族干部就把“我们当中的执政者”解释为今天的当地政府,从而使回族信教群众对政府更加配合。吴忠市伊协主席说:“伊斯兰教只有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才有活力,伊斯兰人只有参与社会,投入现实,与时俱进,才能在有为中达到有位”。他还说:“我作为党员回族干部,是两元化,一头是回族,一头是党和政府。”吴忠市伊斯兰教协会在吴忠开展民族凝聚力工程,在回汉民族团结,维护稳定,共同发展方面担当了特殊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与回族干部既能勇于投身民族工作实践又能善于总结民族工作理论的结合能力密切相关。
除了党的回族干部外,回族清真寺的阿訇在民族宗教工作中也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笔者在宁夏吴忠调查吴东清真寺时,阿訇在谈到清真寺要建一个敬老院时说:“一个不关心老人的社会不是和谐的社会,”让我对他的见解感到很吃惊,这与富有理论水平的党的领导干部的讲话非常相似。在深入调研中,我们才发现这个清真寺为吴忠当地回汉民族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很多有益,甚至是先导性的工作。比如阿訇结合《古兰经》教义来给信教群众讲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配合政府讲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知识,调解民事纠纷,通过《古兰经》戒毒,进行普法教育,维护治安稳定,解释穆斯林与回族的区别,也在深层次上辅导信教群众。比如阿訇深入研究《古兰经》,他说“伊斯兰教是反对轻生自杀的,因为生命不是个人所有的,是真主的人,《古兰经》认为自杀的人不能上天堂,除非是烈士”。由于吴忠吴东清真大寺在帮助回族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受到了全国计生委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表彰,难怪国外一些穆斯林教派说吴忠清真寺是共产党的宣传员了。这从一个侧面证明回族既是信仰伊斯兰教,又是能发挥伊斯兰教积极作用为中华民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先进群体,他们和国外一些穆斯林极端分子是截然不同的。
民族工作很敏感,宗教工作更是多有禁区,但是从回族发展的丰富实践中我们感到民族宗教工作不但不神秘可怕反倒很现实亲切,回族干部和阿訇深入挖掘民族和宗教特征的有利因素,让它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本身就是对中国特色民族宗教理论的有意义的创新尝试。
任何一种已成的理论包括教义都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因为时代在前进,丰富的大千世界在变化,理论和教义也要后代的继承者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新解释,这种与时代发展不断相适应的与时俱进的理论观或宗教观是经典理论的信仰者和宗教信徒的一种福音。就回族的发展而言,《古兰经》上既然多处阐明,人类文明应互相借鉴,互相赋予,互相影响,那么,回族把中国伊斯兰教的作用发展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把教义中的定规“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新解释”,并且发挥宗教的功能指导人们的道德行为,对政府的领导起协助和维护作用,特别在多民族杂居地区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就是民族发展和宗教运用上的重要进步了。
注:参考文献略。本文原发于《回族研究》年第4期,收录于其专著《民族和谐与民族发展》(民族出版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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