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工分的年代,要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前。它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经历了农业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大跃进、“四清”、“文革”等近30年的漫长历程。经历了时代的风云变幻,也经受了人世间的竞争攀比,成为我国农村的一个时代缩影。期间,曾给多少人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记,也曾给多少人留下痛苦、悲伤和心酸。
我出生的年代就是人民公社时期,就是“生产队、大集体”的年代,农村形成了“公社—大队—生产队”管理模式,村子是一个生产大队,再划分出几个生产小队,像我们那样的大村子,划分出了10个生产小队,也就是最小的生产单位。那时的农村早已实行了工分制,也就是集体劳动评工记分,每天早晨、上午、下午,生产队长都要安排农活,社员出工干活,到了晚上,记工员按出工时间或按劳动量给每个劳动力一一记工分,最后逐月累计,交由生产队会计核算,家家户户便可按所得的工分进行分配,分粮、分钱。不过,那时分配的收入是极低的。
那时同一生产队里的社员工分也不一样,而且不固定,而是以集体评议的方式决定每人每天应得多少工分。评议的依据,主要看每人在劳动中的长期表现和现实劳动量,其次,还要看性别、年龄、劳动能力等方面,最后,生产队长全面衡量,评定下每个社员的工分。我记忆最深的评工分方法是,男劳力最高的是6分,女劳力最高评5分,上了年纪或劳动能力弱的男劳力评5.5分,学生一般从4分到5.3分。我在孩提时,父亲是乡村教师,当然不去挣工分了,母亲和姐姐每次就评到了全队妇女的最高的工分5.3分,干活热情也更高,专拣脏活累活干,有时跟男劳力比着干。时至今日,每每记起母亲和姐姐为我们这个家庭的付出,泪水不禁湿了双眼.......
工分评定是那个年代衡量劳动力的劳动标准,评定好了,保持稳定,能调动社员的积极性;评定不好,造成整个生产队混乱,社员出工不出力。我那时就觉得评定工分是关系到养家糊口、衣食饱暖的大事,不是件容易的事,最难的是对“老弱病残女少”劳力的评定上,很难运作,尺度和分寸把握,评定中互相攀比,互不相让,评议中要做到绝对公平是不可能的,争吵是绝对不可避免的。
如今,记工分的年代已过去30多年了,农民的劳动不再需要用记工分的方式来衡量,只有那段记工分的时光,深深地留在我的记忆里。不,它已深深地印刻在乡村岁月的皱纹里。
消息来源:回乡风情小镇硝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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