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泰洞村山泉
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竞选承包经营方公告
根据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方”)对经营性企业转型发展的要求,结合江西吉泰洞村山泉水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发包方研究决定,对江西吉泰洞村山泉水业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承包经营,现将公开竞选承包经营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方应具备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评标办法及承包期限:
采用招标人自行编制的综合评分法,得分高者中标。经营期限暂定为3年,如承包方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保护承包方利益,承包合同可自动续约3年。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征信证明原件。
(二)个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个人征信证明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书)要求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四、公告发布时间和媒介:
年12月7日至年12月11日在新余日报和新余发布及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