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西吉享受公租房廉租房补贴的住户注

点击微生活   为保证您的公共租赁(廉租房)补贴正常发放,请于9月30日前务必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租赁合同、低保存折(复印件)或银行流水,尽快到西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年审,过期不予审核,未经审核的一律将取消公共租赁住房及廉租房补贴资格。

西吉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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