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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女子假装结婚西吉去相亲,72岁老人上当被骗7.1万元
骗婚......一个让人痛恨的职业,但还是老有人动歪心思,想尽办法地走上这条不归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
5月20日,同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就抓获了一名涉嫌骗婚的女子。
原来,年4月19日,家住西吉72岁的老人苏某某经媒人介绍与来到西吉相亲的同心中年女子杨某相识,确定了婚嫁关系后,杨某和苏某某索要了元见面礼,第二天以偿还自己债务,购买婚嫁用品及需家人给见面礼为由,提出要苏某某再支付6.8万元。
苏某某答应其要求,携带6.8万元现金和杨某一起来到同心县城,杨某借机骗走了苏某某携带的6.8元万现金后不知所踪。
准新郎苏某某感觉受骗,随即报警,接到报警后,同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通过连续多日的缜密侦查,民警依法查明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及作案手段。在案件调查取证后,依法传唤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最终承认了其假借结婚之名,骗取受害人苏某某现金元以供还账、自己挥霍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同心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同心公安提示一、如果一方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婚姻为诱饵,隐瞒真实,假借结婚之名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公民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核实对方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信息。此外,交往后应互相多了解,决定结婚的可按程序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后再给对方彩礼,同时,应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婚姻是神圣的
两情相悦,结为终身伴侣
本来是一件让人称羡的好事
可若是心怀鬼胎,
假借结婚之名骗取钱财
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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