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良好的交通环境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吉县公安局决定自3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全县范围内的国省道、县乡道、县城道路及农村重点道路。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即闯红灯);
2、机动车乱停乱放的;
3、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超载、超员、超速及逆向行驶的;
4、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准驾不符、使用假证套证的;
5、机动车使用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
6、运输建筑垃圾、沙石等不按规定遮盖篷布和飘洒的;
7、大货车私自改装改型、加装高栏的;
8、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等违法载人的;
9、摩托车多人骑乘、不戴头盔、飙车的。
三、凡查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该拘留的拘留,一律上限处罚,并对扣押的无有效手续机动车收缴强制报废。
四、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
特此通告。
西吉县公安局
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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