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你好!首先感谢县政府开此平台,我们公民可以合理化,及时性去向县领导去反应民之所需,民之所急!我家是平房院子,在团结队某巷内,03年的房子,现在出现局部面积屋顶漏水情况,十六年了,想进行在原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重建,不知道是否可行?我去问城建局,工作人员说现在这项权利归谁还未确定!请问领导们,难道只有哪天房屋因年久失修,出现坍塌,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才算是事情吗?希望领导们可以指示我们这些老房子住户如何去做,如何才能在党的领导下奔小康,现在出现床头屋漏无干处的窘境,该如何是好?
来信时间:-04-01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西吉县住建局
回复内容:李先生您好,现就您反映的事项答复如下:
县城规划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未列入年拆迁范围内的先由吉强镇受理,并联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规划室共赴现场查看,符合条件的由各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具便函,不动产开具无房证明,住房保障中心开具未享受公租房证明,最后根据现场勘测尺寸签订危房就地翻建协议,待协议签订后再进行翻建,后期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进行监管。
回复时间-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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