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西吉县人民法院对孙炳阳等3名被告人、马志国等5名被告人、马佐龙等11名被告人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宣判。
1孙炳阳等3名被告人涉恶案
法院审理查明,年3月以来,被告人孙炳阳在固原市原州区注册经营“大友投资有限公司”,持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向他人以月利率2%—3.5%借款。
年至年期间,被告人孙炳阳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22,,.00元转贷给他人,非法获利1,,.95元。
年6月至年9月期间,被告人孙炳阳隐瞒债务已全部清偿的事实,以李某、杨某某等署名的万元借条为凭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司法秩序。被告人孙炳阳在追讨债务过程中纠集孙磊、殷辉多次对债务人进行跟踪围堵、威胁恐吓、辱骂纠缠,共同实施了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孙炳阳、孙磊、殷辉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辱骂、威胁、滋扰、限制人身自由等“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三人属恶势力犯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告人孙炳阳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高利转贷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万元,其他2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6个月,对被告人孙炳阳非法所得1,,.95元予以追缴。
2马志国等5名被告人涉恶案
法院审理查明,年以来,被告人马志国、王学明、马世奇、马国奇、麻占国在多次上访反映村干部问题过程中,逐渐纠集在一起,借故生非,辱骂、殴打村民及村干部,插手干扰基层政权,破坏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选举过程中,被告人多次聚会商议扶植代理人并实施拉票贿选,冲击会场,殴打、辱骂工作人员,抢夺票箱,撕毁选票,制造混乱等非法活动,情节恶劣。
年12月至年1月期间,被告人马国奇多次以打电话、发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