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倒逼,现西吉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曝光1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5月6日14时30分,马某(持C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A8S***的小型客车,沿沙沟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吉强街大滩路口转弯时,与沿吉强街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马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确保安全、畅通的情况下通行。
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马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责编/肥龙来源/西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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