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吉县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
为了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年农产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市发〔〕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以县级以上星级家庭农场和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为重点,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优先支持产业重点建设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产地田头市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方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各类库体需配备信息化采集设备及根据需求选配叉车、移动式皮带输送、除土机、清洗机、分拣机、色选机、检测、烘干、制冰机、立体式货架、托盘、周转筐、提升机、包装辅助设备。
三、项目建设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补贴比例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50%,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万元。(主要技术参数及补贴标准见附件3)
四、项目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对象填写西吉县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建设节能型通风贮藏库的报西吉县马铃薯产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建设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库)的报西吉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确定建设主体名单。已确定的建设主体由项目主管单位协助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申报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申报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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